?
|
|
![]() |
營口技師學院2021年度決算公開 |
[發布時間:2022-08-26 09:12:47] [閱讀次數:11871次] |
第一部分 營口技師學院概況 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營口技師學院 2021 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1年度營口技師學院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營口技師學院概況 主要職責 營口技師學院是經遼寧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以培養中、高級、預備技師等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于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國家級重點技工院校。先后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省級職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省級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園地、省級眾創空間、普惠制培訓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及營口地區唯一可以面向社會人員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 學院設有機械加工系、電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經濟系、醫藥化工系、現代服務系六個系,分別設立系主任、書記、副主任職位。內設機構有工會、團委、辦公室、黨務中心、紀檢監察室、人事中心、績效中心、教務中心、實訓中心、學生中心、學籍管理中心、招生就業中心、培訓中心、成教中心、計算機網絡中心、校企中心、職業技能認定中心、財務中心、行政中心、宣傳中心、孵化基地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營口技師學院2021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3709.71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613.0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7.3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13.0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 0 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 96.7 萬元,占收入總計的2.61%。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有增加,原因是營口技師學院和遼南技師學院賬戶整合為營口技師學院。 (二)支出總計3709.71 萬元,包括: 1.工資支出2787.04萬元,占總支出75.13%;商品和服務支出754.19萬元,占總支出20.33%;對個人支出85.84萬元,占2.31%;其他資本性支出82.64萬元,占2.23%。 2.項目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有增加,原因是營口技師學院和遼南技師學院賬戶整合為營口技師學院。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1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709.71萬元,基本支出3709.71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有增加,原因是營口技師學院和遼南技師學院賬戶整合為營口技師學院。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09.71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926.89萬元,占78.9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1.23萬元,占9.7%;衛生健康支出207.78萬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213.80萬元,占5.8%。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拔款支出情況。 無。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31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 0%。 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0.31 萬元。比上年減少 0.91萬元,主要是減少不必要的公務用車。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709.71萬元。其中:工資支出2787.04萬元,占總支出75.13%;商品和服務支出754.19萬元,占總支出20.33%;對個人支出85.84萬元,占2.31%;其他資本性支出82.64萬元,占2.23%。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無 (二)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 年財政廳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 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無。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 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無涉及預算支出項目,無涉及資金,無自評覆蓋率 (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無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績效管理意識有待加強。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績效管理水平。 部門評價情況。主管部門組織對我單位項目開展評價活動,我單位 2021 年無涉及評價預算支出項目,無涉及資金。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勒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傷殘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和按規定開支的各種傷殘補助費。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與計劃(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8.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水體(項):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處理、水污染防治、湖庫生態環境保護、水源地保護、國土江河綜合整治、河流治理與保護、地下水修復與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29.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30.交通運輸(類)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成品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成品由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項):反映援助其他地區資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國土海洋氣象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下表)
|
|